公司注销后意味着公司的消亡,公司消亡后,意味着其法律拟制人格的消灭。公司丧失了法律拟制人格,意味着公司已不复存在,此时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一并消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并无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具有参与民事诉讼的资格,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是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股东身份作为原告起诉。
一、分公司可不可当股东
分公司不能当股东。股东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清算与注销的区别有哪些
清算与注销有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公司注销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原因,而消灭其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清算是指是指公司注销或者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终止消灭的程序;
2、程序不同。清算是注销的必经程序,注销后意味着公司已经死亡,如果公司尚欠工资,要向清算小组申报;
3、结果不同。清算是注销的必经程序,注销后意味着公司已经死亡。而清算最终使公司终止消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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