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询问的过程。被询问人需要提供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询问人员会以问答形式询问事件内容。被询问人只需如实回答,记录人员会详细记录回答。在整个讯问过程结束后,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会依次签名确认。
派出所工作人员会记录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和记录人姓名等信息,然后询问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问题,以进行身份验证。询问人员会询问事件内容,一般都是采取问答的形式,对于询问人员的问题,被询问人只需如实回答就好。在被询问人回答的同时,记录人员会将被询问人提供的回答详细的记录下来。在整个讯问过程结束后,记录人员会将记录内容与被询问人核对,在被询问人确定没有出入之后,由被询问人在记录簿上写上“以上记录我已经看过,没有出入”字样。最后,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警 察 局 笔 录 的 签 名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警察局笔录的签名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警察局笔录的签名流程应当符合一定的规范。具体来说,办案民警应当签名或者捺指印,并在左上角注明其姓名、职务、工作时间;办案民警拒绝签名的,办案民警应在笔录中注明该情况。同时,在询问笔录中,办案民警也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签名或者捺指印的时间。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当由见证人和办案民警签名或者捺指印。因此,警察局笔录的签名流程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笔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警察局笔录的签名流程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案民警应当签名或捺指印,并在左上角注明姓名、职务、工作时间。拒绝签名的,应在笔录中注明。同时,办案民警也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签名或捺指印的时间。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由见证人和办案民警签名或捺指印。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