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和逮捕分别是什么意思?拘留是逮捕、拘留决定后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自然状态,附属于拘留、逮捕,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拘留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看守所和看守所。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经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大机关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间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间、特别羁押期间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间。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干预侦查、起诉、审判或者社会危害活动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剥夺、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干预刑事诉讼。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阻止其承担下列社会风险。应该逮捕的人有:(1)新犯罪的可能性。(二)确实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证言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的;(5)可能自杀或逃跑。有证据证明自己犯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有证据证明自己犯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
<2。逮捕后审查起诉的期限。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
2。对于重大和复杂的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
3。变更管辖的,从变更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上诉,应当在七日内提出。
6。被告人对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项不予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在七日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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