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对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规定有: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是处理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行政认定的权力。
2.区分不同情况,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包括: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和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3.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该建设工程处在正在建设过程之中,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的处理。
4.在违章建筑索赔纠纷中,对违章建筑的业主来说,既有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主要表现为由于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而给行为人带来的利益;又有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依法享有的申请补办手续、在限期内进行拆除的合法权益。
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补偿标准要分两种:
1.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三、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流程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流程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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