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章建筑物的租赁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这种情况完全不被允许。涉及到以下几个具体情况:
首先,这些建筑物曾经被认定为违规建造(违章建筑)的;
其次,即使是在安全和防灾害方面达到了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与标准,也仍然无法进行租赁;
第三种情况是,经过专门机构的鉴定,该类房屋已经被评为“危险房屋”;
最后,如果这类建筑物在使用性质或用途上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制度的行为,同样不能采取租赁方式。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全文3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