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房产抵押怎么进行办理抵押注销业务时首先您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另外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办理以上业务,除备齐上述材料、如实填写相关抵押登记申请表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未满18周岁公民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本到现场在相关资料上签章。
2、申请当事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单独委托代办的,另提交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需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私有房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单位申请办理的以申请表中经办人为准,不用另交委托书。
3、复印件均须由我处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审核原件字样。
4、以上各项均包括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以上各条款解释权属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核心工作时限,在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如办理过程须补资料则从补齐之日算起)办理抵押注销需五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1、查档费每套50元
2、抵押登记费每套80元
3、抵押换证、变更登记工本费:10元
二、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并且应当规范。其中包括: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抵押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的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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