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著作内容例示
时间:2023-06-08 17:53:10 2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本例示依著作权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订定之。

二本法第五条第一项所定之各款著作,其内容例示如下:

(一)语文著作:包括诗、词、散文、小说、剧本、学术论述、演讲及其他之语文著作。

(二)音乐著作:包括曲谱、歌词及其他之音乐著作。

(三)戏剧、舞蹈著作:包括舞蹈、默剧、歌剧、话剧及其他之戏剧、舞蹈著作。

(四)美术著作:包括绘画、版画、漫画、连环画(卡通)、素描、法书(书法)、字型绘画、雕塑、美术工艺品及其他之美术著作。

(五)摄影著作:包括照片、幻灯片及其他以摄影之制作方法所创作之著作。

(六)图形著作:包括地图、图表、科技或工程设计图及其他之图形著作。

(七)视听著作:包括电影、录影、碟影、电脑荧幕上显示之影像及其他借机械或设备表现系列影像,不论有无附随声音而能附着于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

(八)录音著作:包括任何借机械或设备表现系列声音而能附着于任何媒体物之上之著作。但附随于视听著作之声音不属之。

(九)建筑著作:包括建筑设计图、建筑模型、建筑物及其他之建筑著作。

(十)电脑程式著作:包括直接或间接使电脑产生一定结果为目的所组成指令组合之著作。

全文4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著作权 最新知识
针对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著作内容例示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著作内容例示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