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违约金是按照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弥补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的给付不以是否有实际损失为条件,并且不履行债务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低于或者是等于违约金的,债务人不再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即违约金就是事先约定的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定向师范生可以违约吗
1、按照规定,对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教师工作或从教时间未满服务期限免费师范生,违约记录记入档案,还将面临退还学费并交违约金的罚款。
2、2007年起,教育部首次在部属6所师范类大学推出免费师范生计划,当年,北京共有近20名京籍考生分别被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录取。市教委介绍,按照教育部要求,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应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按照协议,京籍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将到北京市中小学任教,履行国家义务,服务期不少于10年,并鼓励毕业生到远郊区县农村、山区中小学任教。到城镇中小学工作的,应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2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3、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任教学校要对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给予支持。
4、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1个月内,一次性向市教委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缴纳滞纳金。毕业生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10年,且未经市教委同意,离开教育岗位的,自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市教委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缴纳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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