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退休后没有补偿,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十级的待遇是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即可结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结算,但工伤职工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的,不予支付,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十级职工退休前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退休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十级必须要离职赔偿吗?
十级伤残不是必须离职才能拿到赔偿。工伤赔偿不需要员工辞职。工伤保险待遇按不同阶段不同待遇支付。不构成伤残的,复工可以结算;构成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应当进行当前费用结算,包括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结算和1-4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手续;离职时支付5-10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支付。
工伤十级造成小腿骨折的会赔偿一次性补助金,一般是本人七个月工资的赔偿,并且赔偿是不需要当事人离职的。如果是公司不进行工伤赔偿的话,首先可以协商赔偿;其次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最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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