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参保,保险机构也要理赔的保险,你知道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理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进行工伤赔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能力支付工伤赔偿,就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来代替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再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遇到保险纠纷找律师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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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辩能力强,用法律依据支撑论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利益。
三、单位未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怎么补偿?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五险一金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交五险一金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的话,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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