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根据业务流程主要可分:免税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予抵扣税额的核算、应交税费的核算、进料加工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核算、出口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免抵退税调整的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和应收出口退税。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这5个专栏,贷方设有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这4个专栏。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专栏核算时借贷方是固定的,增加用蓝字,减少用红字。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取得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书》后,根据上面注明的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分别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应收出口退税,根据上面注明的免抵退税总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取得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核销证明》后,根据上面注明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购进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材料价款、运杂费等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
加工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企业按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的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用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后的余额去抵减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为当期应纳税额或当期留抵税额。月末对当期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货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申报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货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按规定计算出的当期应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当期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科目,按当期计算的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此项会计处理一般是在取得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做。
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生产企业已办理退税和免抵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的,应及时到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交纳已退的税款,调整已免抵税额。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冲减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例】某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甲产品。某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额为6.8万元;本月内销收入为100万元,外销收入按当日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金额为140万元。增值税征收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3%,本月已销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4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2万元。本月申报所属期上月的免抵退税(全部为一般贸易),外销收入为120万元。购销业务均以银行存款收付。做会计分录:
(1)购入原材料: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银行存款468000
(2)实现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25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0×17%)170000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1000000
——外销1400000
(3)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内销(1400000×40%)560000
——外销(1400000×60%)840000
贷:产成品1400000
(4)计算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调整出口货物主营业务成本时: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400000×(17%-13%)=56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5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6000
(5)计算当期申报的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时:
免抵退税额=1200000×13%=156000(元)>上期留抵税额120000元
应退税额=120000
免抵税额=156000-120000=36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00
应收出口退税1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56000
(6)计算并缴纳当期应税额:
应纳税额=170000-(68000-56000)=158000(元)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158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8000
申报入库: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8000
贷:银行存款158000
为了避免发生出口企业因补征税额而发生经营利润的大起大落,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对出口货物计算应补征的增值税按以下方法处理:
对补征增值税税额中的可退税部分作为当期的应收债权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对征退税率差额部分作为出口成本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按补征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然后对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进行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对补征税额冲减进项留抵税额部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科目,对不足冲减应入库部分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税款入库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收到退税机关的补退税批复后,对账面数大于批准数的差额,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实际收到退税款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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