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主题”实践建立和谐关系
时间:2023-06-06 18:30:27 21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宁波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公证处上下齐心协力,紧密联系公证工作的实际情况,着力建立五种和谐关系:

一、公证处内部人员之间的和谐关系。大家认为公证处内部公证员之间、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之间都应该真情相待,互相帮助,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不能互相猜疑,或者搞不正当竞争。自身关系和谐了,才能为和谐社会服务。

二、公证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必须诚恳热情,约时不误,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不厌其烦。在不违反公证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对当事人的投诉,公证处和公证人员必须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

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公证事项往往涉及到几个当事人的利益,也会涉及到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们经常发现办理公证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有误解、有矛盾的情况。如果公证人员能晓之以法、晓之以理地进行调解,就能够促使他们的关系和谐。

四、公证处与司法局的和谐关系。公证处应当接受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与司法局沟通,按时完成司法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司法局建立一种友好、和睦的新型关系。

五、公证处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关系。公证处业务的开拓需要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如招标办、重点办、房产交易所、车管所、人民法院、外贸企业、出国留学中心等,都与公证处经常有业务交往。与他们建立和谐关系,取得他们的充分信赖,可以促进公证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宁波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

全文6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援助 最新知识
针对紧扣“主题”实践建立和谐关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紧扣“主题”实践建立和谐关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