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一、政府能强制征用农民土地吗?
政府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政府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向上级报请并获得批准。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征收土地从公告到实施要多久
征收土地从公告到实施最少30日。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包括哪些
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规定为:
1、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则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补偿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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