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听证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并告知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听证。涉及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参加。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确有必要的,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征地报批材料组卷,按要求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我们已经了解了征地补偿的相关事宜,可能我们对于这方面还是了解的,不是很透彻,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读者进行业余的学习,以及进行私底下的咨询,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都有哪些相关规定小编给您提供的材料就是这么多了。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153号)批准,为规范操作,促进征地工作推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第一条青苗补偿费标准(一)征收(用)农村集体耕地,按市政府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给予1年的补偿,补偿面积依据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测量的耕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二)青苗费归种植者所有。第二条林木、果树、花卉、苗木等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林木、果树、花卉、苗木补偿以征收(用)土地的投影面积扣除耕地、其他农用地中的畜禽饲养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晒谷场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之差为依据,按附件1规定标准补偿给被征地合作社,由被征地合作社据实补偿给附着物所有者。(二)在耕地内种植的作物,已作附着物补偿的不给予青苗补偿,已进行青苗补偿的不给予附着物补偿。(三)征地时已枯死的果木、花卉等不予补偿。(四)果木类栽种密度超过合理种植规范,按合理种植规范计补;对低于合理种植量的果木,按合理种植量标准折算补偿。(五)对间种的果木,按种植品种种植比例大的类别补偿,其余不予补偿。(六)补偿后在国土部门发出交地通知之前,附着物由所有权人自行处置。第三条房屋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一)拆迁房屋的补偿1.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指具有国土部门审批手续、规划建设手续、宅基证或规划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拆迁按附件2规定标准补偿,并按附件3规定标准给予房屋室内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2.符合建房条件,但因特殊原因至今未获取批准手续,已修建的房屋,根据符合本社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人口,按每人占地不得超出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低于60平方米的按实计算),按附件2规定标准据实补偿,并按附件3规定标准给予房屋室内设施装饰装修补偿。3.经现场核实,确系该户不属抢修抢建,属一次性修建而又不符合本项1、2目规定的房屋,按附件2规定标准补偿,不再给予室内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4.在原房以外修建或在原房加层无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以及村民出售宅基地及房屋后新修建无审批手续的房屋,只给予拆迁补助。拆迁标准为:砖混及以上结构按8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按50元/平方米、土瓦及以下结构按30元/平方米,不再给予其他任何补偿。5.以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按本项第1—4目规定认定其房屋类型,符合本项第1—4目规定类型的房屋,按相应标准给予补偿。6.主体墙已倒塌,留有残墙或有四面墙但已无房顶不具备住房必备条件的房屋不予补偿。7.房屋补偿标准的价格含房屋基础在内及安置重置成本。8.房屋按建筑面积补偿,以外墙丈量面积为准。9.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由征地单位按附件4规定标准支付搬家费、过渡费;在规定时间内拆迁的由征地单位按附件4规定标准支付拆迁奖励费。10.凡属公告后修建和已处理为应当拆除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二)房屋室内设施及室内外装饰装修补偿对房屋室内设施和室内外装饰装修按照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定额补偿,标准见附件3。(三)种养殖业、加工用房和农房商用的补偿1.凡种养殖生产用房按照规定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根据建筑结构情况,按照附件2规定标准补偿。2.未经批准或备案的种养殖用房和加工业用房,统一按照附件2规定的简易结构(偏房、简易房)标准给予拆迁补助。3.凡从事生产加工和临主要交通要道商用的底层房屋,在征地调查核实时正在经营、证照齐全的,在按附件2规定标准补偿的基础上,视其经营性质、经营情况以及生产、营业设施投入情况另行给予100—300元/平方米的补助。4.特殊行业的搬迁费用视其情况按评审规定办理。(四)构筑物补偿征收(用)集体土地涉及的构筑物按附件5规定标准给予补偿。第四条凡在征地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社征地界内建构筑物附着物清除并交地的合作社,以合作社为单位,按征地面积给予每亩土地1000元交地奖。第五条本标准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综上所述,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鱼苗是怎么规定的了,大家对泸州市地区的征地补偿应该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征收土地的过程当中,政府的征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否则是违法,当然,如果农民认为他们有什么信息需要知情,也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