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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
劳动合同可以修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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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它是职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退休人员体检优惠办法各地都不一样。苏州市是这样的: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体检表发到各社区,社区工作站负责老年人管理的工作人员将体检表送到退休人员家中,退休人员按照体检表上指定的日期在子女陪同下空腹去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医院发给体检者一个面包和一盒牛奶做早餐,体检者在子女的陪同下回家,数日后,体检医院把体检报告送回社区,社区工作站负责老年人管理的工作人员把体检报告送至老年人家中。所有费用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医院结算。其他地方优惠办法类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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