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长期被迫加班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迫冒险经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是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适用该条规定。按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应当先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责令加付应付额度50%至100%的赔偿金。经劳动监察责令支付不支付的,持劳动监察责令支付文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主张支付加班费和赔偿金。劳动者直接申请仲裁不支持加付赔偿金请求。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 发布时间:2014年5月7日 38、劳动者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关于25%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主张给付经济补偿金,如何处理? 劳动者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主张给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法院应当向劳动者释明其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者坚持主张给付经济补偿金的,应驳回其请求。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向仲裁委、法院主张加付赔偿金的,应当向仲裁委、法院提供已经依法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的证据,包括提供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的限期整改证据,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证据。
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4,417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