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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从事单位工作中受伤,应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现在住院治疗,如需护理单位应出专人陪护,所有治疗费用应由单位支付,治疗期间,工作照发...
请问您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受伤呢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你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一系列证据的话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包含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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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受伤按照工伤处理。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的,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内工资照发,并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由于其侵权主体不同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 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 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
在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的,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伙食补助等费用。医疗费肯定是全额支付,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实际的情况支付。 工伤认定病情稳定之后,应当工伤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然具体的待遇只有在工伤认定、等级鉴定之后才能确定。 若仍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联系。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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