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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才看见您的问题。关于是否可加名字的问题,因你提供的信息较少,可能会存在一下情形:首先,需明确这房屋是谁买的,谁是主贷人,若是您男朋友并...
根据简述,简要答复如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1.若买房合同只由对方签署,在房产证上当然不能有你的姓名。 2.结婚前,对方父母出资购房,该出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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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妻子的要求完全不合理。首先,第一套房子如果是你朋友母亲明确表示赠予给他个人的,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你朋友的个人财产,与朋友之妻和小孩无关.但须有证据证明.其次,第二套房子和车子如果系婚后取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一半的产权,朋友妻子无权独占.第三,如果协议离婚不成,通过诉讼离婚的话,除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否则会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你所述,建议想办法将你的债权确定即可,参考方法:签订《共同出资购房合同》,合同中明确出资方式和房屋所有比例,签订后再公证。 这个方法只能确定你的债权,因为物权优先于债权,假设你女朋友取得房产证后将房屋出售于善意第三人,你只能依约获得补偿,而不能阻止房屋的买卖。 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主义,只要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便没有所有权,这就是你案件存在的风险。
1、如果至今未结婚婚,该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女朋友没有份额。 1)此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尚未结婚。该房屋是婚前购买,产权证上仅登记为你女朋友和你的姓名,但你女朋友并未实际未出资,实际是出资方为结婚而借对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实质上的产权应当是出资一方。 2)房产登记你们的名字,视为你对女朋友的赠与。你们婚前购买该房屋是以结婚为目的,房屋登记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视为将该房产赠予,但因未结婚,可以撤销该赠与。 4)四万借款你已经还清,你与你女朋友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 2、如果首付后结婚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归还贷款的情况。 1)该房屋在结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依法你的妻子应当享有结婚后还贷份额内包括升值部分的一般份额。 2)房屋登记添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视为赠与,这样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分割会考虑你支付首付的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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