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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应计算在应出勤天数,应统计在实际出勤时间中。 加班不是法定工作时间,属于延长工作时间,不是应出勤时间。但加班是劳动者实际出勤时间,应当...
劳动者加班是不算实际出勤天数的,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足额支付其加班费。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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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制度计薪日是指计算薪酬的有效天数。按现行劳动法规,每周两天双休不计入薪酬计算天数,法定节假日可计入薪酬计算天数。年计薪日为365-104(每周2天双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计薪日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双休)-11(国家法定节假日)=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
1、加班费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2、对于是否计算加班基数包含绩效工资的问题,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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