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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其他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从08年1月1日开始,用人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2月1日开始,或者从员工进入单位工作第2个月开始支付员工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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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虑到涉及劳动、社保部门的“用工备案以及登记的用人单位抬头”需要同时更改的,在员工愿意配合的情况下,可以重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不涉及经济补偿金。 2、不重新签订合同,总公司继续正常履行义务的,不违反劳动法律;可以就“分公司注销、工龄继续计算”等事项考虑发出书面通知给工会或者职代会,作出明确的告知、说明。
08年以前的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08年以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且劳动合同法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即在该法实施后的一个月内,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即不用给付双倍的工资,但一个月以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还有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是从劳动法还是从劳动合同法都是不正确的,你可以针对此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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