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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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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因终止用工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者的实际性质不同,前者为劳动关系,后者为劳务关系;前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隶属性,后者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前者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后者提供劳务者不受接受劳务者的人事管理;前者订立书面或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后者订立劳务协议。
不属于。一般来说,非全日制雇佣是劳动关系。1、《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工人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期未满一个月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书面劳动合同的,必须书面签订。3、它是劳动关系的另一种形式,受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4、对于劳务关系,譬如退休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劳务关系。综上,可以知道,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是属于劳动关系,而并非是劳务关系,是受劳动法等法律的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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