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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反悔的法律后果为:如果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后悔,不履行合同义务,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
我把房子卖了,委托给你中介办理,我卖的是37万,中介给对方是38万,对方还不知道,当时我要求对方拿首付款我去赎楼,我少五千块,结果中介说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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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买卖合同前,对房屋是否涉及抵押的事实应予以明确。 买方应主动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卖方也有义务主动告知,并将房屋是否设定抵押的事实明确在协议中。 2.签订买卖合同后,应由卖方在限定时间内解除抵押。 不解押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解押是履行合同的重要一环。解除抵押就涉及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的问题,比如归还银行贷款。这笔钱可能是卖方自筹,也可能是用买方的首付款解抵押。 (1)卖方自筹 如果是由卖方自筹,买方基本上没什么风险; (2)买房首付款解抵押 如果是用买方的首付款来解押,对买方来说有很大的风险性。比如买方支付一笔数额不小的首付款给卖方用于解押,而卖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急需用款(赌博、炒股、做生意等等)把本该用于还贷的钱挪用,最终导致无法还贷解押。甚至有以此手段一房多卖的,买方可就麻烦了,严重的可能导致最终钱房两失。
房东可以要求房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销售义务,或者起诉法院要求房东及时履行销售合同;期限届满后,房东未履行的买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房东无条件退还所有购买款项,并承担违约赔偿。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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