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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未取得出租人同意但出租人在知道转租行为的六个月内没有与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则视为转租行为有效...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那么有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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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条件下,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是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那么有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承包土地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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