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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6、4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最低工资是指雇主或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
从2011年3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8.8元/小时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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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最低工资。 1、缴纳了工伤保险的,以受伤前12个月缴费工资平均数为准; 2、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准; 3、工作时间较短,以劳动合同书或约定数为准; 4、无法核实具体数额的,以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
1、参保人缴费工资需根据本人上年度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负责如实申报。 2、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省平工资)为6668元;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全口径工资)5166元;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市平工资)为6059元。 3、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5166×60%3100元;上限为省平工资的300%,即:6668×300%20004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统一为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99元计算。 5、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75%,即:6059×75%4544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6059×300%18177元。 6、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720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6059×300%18177元。 7、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60%,即:6059×60%3635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6059×300%18177元。《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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