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
1、根据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因此而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为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书面申诉,并根据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5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