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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是工伤; 2、是否应当认为工伤与有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关联性,只要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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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是否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的话,一般是不算工伤的。但是除了工伤,你也可以直接走人损的道路去主张权利的。你是可以主张实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员工在公司内受伤并非都是工伤,只有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以及因为履行职责被暴力伤害的才是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是工伤认定条件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也是跟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一样,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治疗以及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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