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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扣款比例应该合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
如果用人单位扣除部分是社保、公积金扣款,或劳动者请假扣款,是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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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1.拖欠或者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5条之规定)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建立劳动关系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最多为11个月。(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 3.没有上保险的,可以要求补缴或者补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扣款比例应该合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但每月的累计扣罚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总额的20%,且扣罚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若一个月被扣金额超过月工资的20%,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像用人单位涉及职工迟到早退要扣罚工资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应当按民主议定的程序进行必要的讨论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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