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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调整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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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规定: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4.调岗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强制进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持有。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用书面形式。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调整岗位的,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原协议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才可,因此公司的单方调岗、降薪,你可以不接受,并要求单位按照原岗位和工资继续履行你们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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