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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工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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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第一、两者法律性质根本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范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务合同(如雇佣关系、承揽、运送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诉诸法院。 第二、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一是用人一方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体工商户;劳务合同的用人主体更广泛,除了上述单位外,还可以是自然人或家庭。二是被雇用者的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必须是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女55周岁或女工50周岁)的、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务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则只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行。 第三、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统一管理,他的劳动被看作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因此,无论从用人单位内部看,还是从其外部看,劳动者都是以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劳动,其法律人格在劳动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吸收,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法律要求或约定的劳动者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另一方也仅仅是在一定时期内完成某项相对独立的具体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双方的合同关系即终止。 第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第六、是否必须交纳社会保险。 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关系则不需要。 第七、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的相关规定,而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 第八、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 劳动合同关系的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劳务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 第九、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同:劳动合同中发生纠纷,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工伤事故,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而劳务合同中运输合同主要是适合合同法,如果是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承担责任,雇佣关系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 2、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使用者的劳务合同的主体既是市民,也是法人,也是市民和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 3、合同主体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使用者的一员,两者的关系具有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方面的当事人使用者必须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劳务合同没有必要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薪酬的原则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表现劳动分配原则的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按等价支付。
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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