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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g: 协商解决已经是不可能我才想到起诉.为了离婚我跟她说我就走一个人,两套房子全部给她.她还是不同意.现在跟她谈离婚的事,她就采取不理...
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和重庆地方法规及政策,本站律师答复如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声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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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诉状。在事实与理由处:写明“哪一年认识(经人介绍,还是同学或同事朋友、网友),何时结婚?生育孩子,取名**,跟随谁生活,现上几年级?你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到最后,说原被告感情现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法院准许原被告离婚,孩子由谁抚养?支付多少抚养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或哪一套房产或财产归你所有。” 2、如果是离婚案开庭,原告做最后陈述时,可以说“坚持诉讼请求”。
h,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方作为本案的被告不负有举证义务,应该由原告举证,原告如果无法举证,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请不必过于担心。 你方如果要举证的话就朝1、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2、你父亲没有遗产这两个个方面举证。 等一审判决出来之后如果有问题你可以继续咨询我,我也可以做你们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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