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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公出差,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分成如下几种情况: 员工出差加班(一)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 有些情形下,用人单...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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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企业安排员工出差会另行发给出差津贴。周末出差是否可以主张加班工资,要看员工周末的时间有没有为公司工作。如果出差的周末,员工并没有进行工作,那么在这个周末里,员工还是得到了休息,只是休息的地方变成了出差所在地,员工应当无权要求加班费。但企业应当支付相应的出差津贴,但这个津贴与加班费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出差也是工作时间,对于出差工作中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计算如下: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加班工作,无论对劳动者还是人力资源工作者,均属司空见惯。但恰恰是经常碰到的事情,却常常引发争议。公司出差工作加班不给加班费,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专业律师结合办案经验针对针对在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的有关加班问题咨询,试作汇总析疑。 加班和加点,都属于劳动法所界定的“延长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文简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可见,加班是指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进行工作,一般以天数作为计算单位。加点则是指在法定的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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