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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年限是指投资者在合同、章程中约定创投企业的经营期限,公司法不规定营业期限,属公司自拟行为。经营期满,经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期。企业的...
只要申领了营业执照并且有纳税证明,应该按照非住宅用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有关条文显示: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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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临时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等。 ⑴临时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⑵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⑶中期贷款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劳动条件,员工不继续签字的,不予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企业经营困难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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