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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无权处分合同标的物的事实本身,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既非标的物的...
以他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行为人取得了他人的委托,具有书面的委托代理协议;或者在签订合同之后得到了他人的追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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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以他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行为人取得了他人的委托,具有书面的委托代理协议;或者在签订合同之后得到了他人的追认,则以他人名义签订的该买卖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签订合同,可能是无效合同,也可能是可撤销的合同。如果合同双方均对该标的物不存在的事实知情,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那么该合同无效。如果一方存在欺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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