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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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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农民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与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应当允许土地确认。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建房,形成一户多宅的,没收所有非法占有的。具体没收过程中是否有补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3、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应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登记为户;4、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但未经批准分户建房的,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确认登记;5、未分居的,实际使用的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总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确认登记。《土地管理法》规定,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农民管理和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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