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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
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和赠与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应允许土地确认权利。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建房,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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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和赠与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应允许土地确认权利。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建房,形成一户多宅的,没收所有非法占有的。没收过程中是否有补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3、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应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登记为户。
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证等手续。
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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