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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离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移交劳动时支付。合同终止时的程序: 1.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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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支付赔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2、按照合同到期日期办理离职手续;a.交接工作;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括计算机、工具等物品;c.计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d.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流程为: 1、交接工作; 2、退还公司财产; 3、核算考勤、结算工资; 4、人事发送离职证明等证明; 5、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办理失业保险证、住房公积金提取。
员工辞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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