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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属于工伤的是可以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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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a、五级为16个月职工工资;b、六级为14个月职工工资; 2、伤残津贴:(不能安排工作的)a、五级为职工月工资的70%;b、六级为职工月工资的60%;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1558元×50%=779元;b、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1558元×40%=623.2元;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30%=467.4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按大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5级为16个月, 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5级为28个月
构成五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沈阳属于辽宁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16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2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按照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五级为16个月,六级为1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所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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