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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
1、只要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就可以了,如果是在试用期则提前三天书面辞职就可以离职了,不需要单位同意; 2、如果单位以此为由拒发工资,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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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没有拿到书面解除通知之前,千万不要不去上班,或草率的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事后极有可能被单位抓把柄,劳动仲裁时单位会主张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主张您是自动离职,以此拒绝支付任何赔偿。您应该要求单位给您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便日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以去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服劳动仲裁的裁决,下一步是去法院起诉。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通知即可。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是通知,而不需要批准。 2、按《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你每工作一天,都应获得相应的报酬,按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计算。 3、按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但未兑现,否则,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按裁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员工辞职,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单位即可。并没有规定一定需要单位批准。到期就可以直接要求办理离职,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那么单位未批准的辞职书是有效的。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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