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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设立居住权的房产权利能买卖吗

2021-11-30
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但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人还是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将被消灭。但如果是以下房屋,则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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