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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应该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赔偿...
要求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为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都由工伤保险出,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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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的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除上述外,还可以取得受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赔偿。 建议尽快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赔偿依据请参考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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