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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1、你亲人的死亡应依法认定为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2、你亲人依法不能同时获得工伤...
在什么单位工作,跟法院审判这样的赔偿案件,没有任何关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伤残待遇是可以双重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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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1、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不能简单的说能不能兼得,只能说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不冲突。工伤赔偿以工伤保险关系为基础,交通事故赔偿以侵权法律关系为基础,两者都不冲突。 2、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也是工伤,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残疾,也可以根据具体的残疾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和精神抚慰金。 3、另外,经劳动能力鉴定,伤者也构成残疾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不构成残疾的,应当通过交通事故赔偿,工伤没有赔偿。
与是两种不同性质,互相不重叠的赔偿,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是,有些赔偿中有减免医疗费用一项,被减免的费用不能要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再赔偿,应以医院开具的实际医疗费用收取的发票、费用项目清单为准。在与医院调解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的过程中,就应注意这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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