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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建设单位会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主持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然后由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介绍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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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验收。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体系。建筑工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件、器具和设备应当进行现场验收。(2)每道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应具备规定的资质。(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通知有关单位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分部(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基础)、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2.竣工验收也由上述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单位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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