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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话有这么几个意思: (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
会进行赔偿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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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劳动者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具体如下: 1、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应当在一个月以内。 2、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应当在二个月以内。 3、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在六个月以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是不合法的。 你所说的试岗期是应该是一种变相的试用期。 约定有试用期就意味着有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就可以享有正式职工所享有的全部的劳动权利,如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享受社会保险等,这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不跟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是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等,其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定义务。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条款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由选择适用的条款,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约定试用期的,应视为没有试用期,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不能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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