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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尝试走人损,员工工作了多久,有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那边怎么说,事情什么时候发生的。...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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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是单方行为,单位不接收的,你可以通过邮寄、邮件方式辞退,手上保留辞职证据。 2、已经上班近(超)一年,单位应依法支付你双倍工资。 3、如未交社保的,你有权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离职的经济补偿,同时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或社保赔偿。 4、因无合同,为防单位不认可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如工牌、工资条、押金条、工服、银行对账单,等等。
建议最好不要主动辞职,而是由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合同或者由单位单方出具解除通知书,这样,你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了。 另外,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带上现有的材料。
你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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