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1)若劳动者...
1、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人社局的新闻通报,疫情放假期间,即2.2-2.9期间属于休息日,工资正常发放。本市企业除非是特殊的用于保障民生的,不得复工。对于必须要上班的岗位应当补休或者补发加班工资,通常讲就是两倍工资。另,根据人社厅的通知,员工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间,或配合政府隔离观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对于因疫情无法停工或者无法返工的,一个月内的,按合同约定工资发放。超出一个月的,发放生活补助。对于复工后,员工不能来上班又不具备远程上班条件的,优先安排员工使用年假,福利假等。并与工会,员工方面协商沟通调岗,调薪等。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2,909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