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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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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除了法律规定的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不,雇主不能强迫工人加班。雇主因拒绝加班而解雇员工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继续返回单位工作。工人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可以。加班是指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使用者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因为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所以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的延长。因此,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使用者不能以不同意加班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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