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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班是指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使用者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因为加班是员工超出...
当然可以拒绝加班了。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加班最多不能超过48小时(而你的还是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那种更严重的)。特种行业除外。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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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本律师认为: 1、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无论哪种工时制度。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A: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B: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3、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无论周末加班还是工作日加点,都可以在周期内调休,只算最后一个总的工作时间,如果总时间超过的,要算加班费,统一不得低于1.5倍标准。 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不是以“时间”计算劳动成果,不存在“调休”问题,也不算加班,除法定假日外无需计算加班费。
公司无权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员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公司不支付职工加班费,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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