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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
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热费,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拒收热费。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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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规定,尚未安装供热设备的人不需要支付供热费用,但一般统一管理的社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按照社区规定的费用计算。就像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子有相关费用,不管住户住不住,都要交。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式不同,月、季、年都可以。一般暖气费按房屋面积征收。每月每平米价格不是很高。《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收和利润组成。(一)供热成本包括供热生产成本和期间成本。供热生产成本是指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等应计入供热成本的直接费用;供热期间的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热生产经营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二)税收是指供热企业(单位)应缴纳的税收。(三)利润是指供热企业(单位)应取得的合理收入。目前按成本利润率核定,逐步过渡到按净资产收益率核定。 输热、配热等环节的合理热损失可计入成本。
你好:合同约定的是不定期无偿代收供热费,你们只代收一年并且是收回了一部分款也就是说还有一些没有收回,之后就不再管了.如果是这样的,你们是否给对方有书面通知明确告知未收取的情况如果你们做到了,且是因无偿代理,供热公司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如果未通知就不管了,使未收回的部分供热费无法追回,你们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中注明:在供热期内,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和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这一标准温度。如果低于标准温度,市民可按10%、50%、100%三种标准申请退费。 《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同时注明:在供热期内,经测量,用热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18℃或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供热采暖费。比如说,测温时室内卧室温度不达标,那申请退费时所对应的,就是卧室。 需要提醒的是,供热单位如有不提供测温服务、不提供测温仪表检定证书、不在测温记录单上签字、不给用热户留测温记录单等行为的,均视为检测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按100%比例退还用热户供热采暖费。 如果符合退还采暖费的条件,用热户可持测温单和供热用热合同到所属辖区供热站办理退还采暖费手续。办理退费的时间一般是在供热期结束之后。在申请退费时,用热户可以选择直接退费或将退费额顺延到下一采暖期扣除的两种方式。对退费有异议的市民,可视具体情况与辖区供热站或交费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是用热户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暖气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将不予退还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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