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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够生育二胎与是否国家干部没有关系,主要是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有关系。第二十四条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一)只有一个女孩的; (二)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 (三)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 (四)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标准和范围,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如果是双胞胎的话,倒是可以享有。否则无权享受双女户的优惠政策。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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