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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过户流程及税费

2021-12-30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人):1、按转让价与购买价的差额缴纳5%的营业税。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附加费用。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让书(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印花税。2、按交易价格(合同)缴纳3%契税(有的地方是5%)。3、土地税(转让人):1。扣除项目金额后,按收入扣除额缴纳土地税。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款。3、税率确定四级: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税率为3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扣除项目金额超过200%的,税率为60%。

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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